中國·海南 時間:2010-3-31 16:15:57 來源:大舜傳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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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辦和經營企業必須合法,因此,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你在企業的創業準備階段有必要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企業不同法定形態各自的利弊,選擇適合自己的法定形態(本書所提及的我國的法律和法規名稱,均盡量采用簡稱)。
1、應該了解的法律和法規
(1)關于企業設立和登記注冊的法規
以下法規對不同企業的類型、行為規范、成立的基本條件、企業投資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企業的變更和解散等事項做出了規定,這些法規主要包括:《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北京市城鎮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辦法》、有關中外合作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的法規及與法規相關的登記管理條例。
(2)與創業相關的其他法律和法規
我國與企業經營活動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很多,但在創業初期,你應當了解相關的法規,以確保合法經營,避免違法,保障自己應有的合法權益。以下是你在創業初期應當了解和關注的一些法規及其規范宗旨:
《合同法》:規范合同關系,約束合同雙方,保證合同的遵守,維護雙方利益,保障合同關系的穩定。
《勞動法》:規范企業的勞動制度,保障企業員工的權益,保證勞資關系的和諧。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解決企業和員工就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維護企業的穩定。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范企業之間的市場競爭,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懲治競爭中的不正當手段。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范企業的經營生產,保證企業的產品質量。
與納稅相關的法律。
(3)應適當了解的其他法律 有些法律是你作為公民就應該了解的,而作為企業經營者的你則更應該了解。例如:《民法通則》、《刑法》、《民事訴訟法》。
2、企業的法律形式有哪幾種?
以我國現行法律,創業的法律途徑主要有:申請登記從事個體工商業,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設立合伙企業,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工商戶的基本概念是: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個人所有,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成果由勞動者個人占有和支配的經營主體。注冊個體工商戶對注冊資本和固定經營場地無要求,投資者為個人或者家庭 ,創業者個人負無限連帶責任。個體工商戶的申辦規費和稅費都是最低的,但不適合大規模經營。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法設立的,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這種企業形式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投資人只能為一個自然人。2、企業所有財產及企業經營中以企業名義獲得的所有收益都歸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投入企業的財產與其個人的其他財產歸屬上并無實質區別。3、投資人對企業事務有絕對的控制權和支配權,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去經營企業。4、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即使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如果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示的,該責任消滅。5、由于企業財產與投資人財產是合一的,按照我國法律,個人獨資企業不交企業所得稅,而是對其投資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另外,《個人獨資企業法》沒有對投資人出資的最低限度和須法定驗資機構驗資進行規定,只規定須由投資人申報出資。相對有限公司和合伙企業而言,個人獨資企業更能滿足資金缺乏、又不愿與人合股或合伙的個人進行創業,如您選擇個人獨資企業進行創業,則尤其需注意在無人幫助監督情況下加強控制企業的各類風險。
合伙企業是指依照我國合伙企業法在我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贏利性組織。法律對合伙企業的注冊資金沒有最低限度要求和需要由法定機構強制驗資的要求,但要求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履行出資義務。合伙人可以以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及勞務來出資。對企業債務先用合伙企業財產抵償,在抵償不足時,由合伙人以其財產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設立時雖無最低限度出資要求,但由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故風險較大。若你采用合伙形式創業,請謹慎選擇合伙對象。
值得提出的是,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業主都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均不具有法人資格,都不作為獨立的責任主體看待。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公司法設立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設立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由于上述兩種形式的企業股東對公司都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獨立責任體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因此公司都是法人。對公司形式的企業設立條件和程序,我國法律都有較為嚴格的規定,設立過程也更為復雜。
3、選定適合自己的企業法定形態
企業的法定形態是指國家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企業經營的組織形式,也即你在工商部門做企業登記注冊時企業營業執照上所標示的“企業類型”。創業者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企業法定形態,選擇時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1)賠償責任范圍:個人資產是否負連帶責任。
(2)注冊資金:最低限額多少。
(3)經營場地:有無場地要求。
(4)登記和經營的成本及便利程度:
(5)稅費成本:申辦經營許可所需的費用;納稅的稅率;納稅手續的繁簡程度。
(6)經營便利:企業的形象;有無規模局限性;是否適合長遠發展。
(7)創業合作:是否需要合作伙伴;有無與境外投資人合作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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